内蒙古环评从工作程序来看,土壤导则和大气、地表水、噪声等环评技术导则基本上一脉相承,都是收集资料、工程分析——影响识别——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现状调查与评价——预测分析及评价——保护措施——评价结论。因此,项目需要先进行影响识别,然后才能确定土壤评价等级。
影响识别:根据土壤导则4.2.1可知,项目涉及的土壤环境影响类型共有三种情况:生态影响型、污染影响型、复合影响型(兼具生态影响和污染影响)。
土壤导则中生态影响和污染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进行划分。综合总纲、生态影响导则和其他导则确定,生态影响主要是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生物因子和非生物因子造成影响,会对生态系统的组成和功能产生影响,污染影响是指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会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
生态影响型:按土壤导则来说是指可能导致土壤环境盐化、酸化、碱化等影响。内蒙古环评生态影响型对于复合影响型项目,应分别从生态影响型和污染影响型两种情况下进行影响识别、分析土壤影响途径、确定土壤影响时期,确定影响源及影响因子,判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进行影响预测,提出对应的处理措施,综合两种情况给出土壤影响结论。
2.1生态影响型等级判定:生态影响型项目评价等级判定主要根据项目类别和敏感程度确定,项目类别已经在项目初步工程分析中对照土壤导则附录A确定,那么敏感程度根据什么确定呢?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敏感程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土壤的盐化、酸化、碱化程度决定。土壤导则中敏感程度分级表如上所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培训材料中对此进行了归纳和图形化示意,见下两图。
问:干燥度、地下水平均埋深、土壤含盐量、土壤类型分布图等资料获取途径?
答:资料收集的途径有很多,如公开信息平台、各种文献、当地气象、地质、农业部门等,如干燥度可以通过收集气象资料计算、地下水位埋深可以通过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资料摘取、土壤类型可通过农业部门获取等等。当确定了项目在土壤导则附录A中类别,再通过搜集资料得到项目所在地干燥度、地下水位埋深、土壤含盐量及土壤pH后即可确定项目敏感程度,内蒙古环评对照生态影响型工作等级判定表即可确定项目土壤评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