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蒙古环境监测公司环保督察的制度安排环保督察这一制度设计,出自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规定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组织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
2、环保督察的目的重点了解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督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
3、环保督察的重点在具体督察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4、环保督察的对象中央环保督察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但在督察的过程中可以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而且能够直接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因此,环保督察重点由以往的“督企”转向“督政”,督察对象包括了省级、市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地方企业,实现了对“党政企”的全覆盖。
5、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环保督察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党委、政府对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6、内蒙古环境监测公司环保督察的工作方式环保督察的工作方式有: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
7、环保督察的工作步骤环保督察的6个工作步骤:督察准备、督察进驻、形成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问题及线索、整改落实。
8、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三大特点相比于区域督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三大特点:一是层级高,环保督察组的性质是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环保部牵头负责。二是实行党政同责,由督企转变为督政,使得环保督察更具威慑力。三是强调督察结果的应用,督察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挂钩,直接促使地方领导干部提高对环保的重视程度。
9、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组成中央环保督察组总规模约70人,督察组长均由正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副部级干部担任,成员来自中纪委、中组部、环保部等部门的领导、干部,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干部以及其它地区的部分干部,程度高。
10、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的三个工作阶段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各省督察的时间一般为30日,分为三个阶段,各约10天:前10日是省级层面督察阶段,将与省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中间10日是下沉市级督察阶段;后10日为整理总结阶段,撰写工作报告、补充调阅材料等。
11、下沉市级督察的内容中央环保督察组在下沉市级督察阶段将分组对一阶段梳理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并实地调查取证,其中正式下沉4~6个地市,其他地市可能组织抽查。下沉地市督察时,主要听取各地工作汇报,并与各地党政领导个别谈话,谈话主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下沉督察准备和省级层面督察梳理出的问题和线索,通过交流座谈、调阅资料、现场抽查和重点约谈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核实。通过下沉督察,核实有关情况,完善证据链,并厘清各级各部门责任,必要时开展补充督察,部分问题将再回到省直有关单位进行取证。
12、中央环保督察如何取得问题线索中央督察主要采取由点到面、由面到点方式查找问题。一是资料调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汇报材料中的成绩和问题、省部级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个别谈话材料,以及进驻时调阅的资料进行梳理分析;二是信访查办,从信访局、环保部信访办、华东督查中心信访办和省信访局等挂号的,以及我省重复投诉、长期未解决的信访案件梳理。
13、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如何处理信访督察进驻期间,公布电话、邮箱,全程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每日向我省转交受理的信访件,限时反馈并要求信息公开。督察期间将抽取部分信访件进行复查,内蒙古环境监测公司核实查办情况,对信访查处失实、查处反馈不一致等问题,将直接要求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