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地下水评价关注到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海洋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全省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地下水超采区是重点排查区域之一。发布会上,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徐希进就山东省地下水超采有关情况、目前治理成效进行了介绍。
根据2014年完成的全省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成果,山东省地下水超采主要有浅层地下水超采和深层承压水超采2种类型。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8处,涉及德州、聊城、济宁、泰安、威海、烟台、潍坊、淄博、东营、滨州等10个设区的市,总面积1.04万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总面积4.34万平方公里,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等8个设区的市。地下水超采量6.4亿立方米,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量1.8亿立方米,深层承压水超采量4.6亿立方米。
2015年,省政府批复同意《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内蒙古地下水评价哪家好提出了全省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现状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压减50%;到2025年,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各地深入贯彻省政府决策部署,综合采取控采限量、节水压减、水源置换、修复补源等措施,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已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已压减70%以上。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位平均埋深为5.01米,较治理前上升1.51米;8处地下水主要漏斗区总面积为8546平方公里,比治理前减少5824平方公里。
随着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水利部安排部署,自2021年起,山东省将利用两年时间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全面评价地下水开采现状,重新确定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在此基础上,对原来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整治方案进行重新修订,结合新出台的《地下水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加强地下水取用管控措施,内蒙古地下水评价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